•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9-07 18:55:20 股吧网页版
长峰医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二级子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07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70890 证券简称:长峰医院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长峰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二级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北京长峰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医百顺(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拟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医百顺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成都市锦江区仁居路 13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挂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0-029),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长审批。

公告编号:2021-021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根据上述标准,此次公司对外投资金额在董事长审批范围内,经董事长 2021年 9 月 2 日审批同意设立全资二级子公司成都医百顺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于2021年9月6日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若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一)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公告编号:2021-021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医百顺(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医百顺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仁居路 13 号
经营范围: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医疗服务。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医百顺(北京)

医疗科技有限公 1,000,000 元 现金 认缴 100%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设立的全资二级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医百顺(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00.00%持股,无需签订相关的对外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