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27
湖北泰龙互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崇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
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3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崇顺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议案
1.议案内容:
关规定,现提名王崇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王崇顺为连任董事,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杜燕君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杜燕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杜燕君为连任董事,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马文霞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马文霞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马文霞为连任董事,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贤清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张贤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张贤清为连任董事,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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