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2
证券代码:870892 证券简称:杭州路桥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北秀街 701 号 3 幢。
第四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党的组织,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党的工作,提供基础保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发挥领导作用,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公司的组织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党组织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依照有关法规和章程,公司设立工会和共青团杭州市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委),并开展活动。公司为工会和团委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七条 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交通设施维修;电气设备修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船舶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房屋拆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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