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09
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弘景光电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组成了专门的辅导小组,辅导人员包括:陈祎健、汪伟、金笛、李龙、石文禹、高见微、于鑫诺等,其中陈祎健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以上辅导人员均已取得证券业务资格,具备有关金融、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本报告签署日,辅导人员根
据辅导实施计划和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日常交流辅导、中介机
构协调会、内部访谈、案例研究分析、现场答疑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辅导工作,帮助辅导对象及时了解资本市场最新情况与监管最新要求,持续推进与落实各项整改建议与方案。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的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定期召开中介协调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审核要求,对公司在整改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并形成解决方案。
(2)督促公司进一步建立规范、合理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强化人员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督的要求。
(3)规范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方面的独立性。规避同业竞争、股东借款、违规担保等情形,尽量减少关联交易,确保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4)持续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发现公司上市存在的问题并相应提出解决方案,辅导公司撰写招股说明书和其他申报文件。
(5)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核心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及内部控制管理情况,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介绍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政策要求,协助公司相关人员熟悉资本市场及相关法律法规。
(6)核查公司在设立、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督导公司明晰产权关系,使股权结构及演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辅导事项。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有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均积极配合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为辅导对象提供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本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期辅导工作按计划进行,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持续尽职调查,协助公司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多次召开中介协调会议。经过本期的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已经建立并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机制,能够做到规范、独立运行。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辅导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公司合法规范运营。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公司的治理及内控体系有待进一步验证补充和完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将持续协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该问题持续督导,通过进一步深入梳理公司的治理制度、财务内控等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并协助公司尽快落实执行解决方案,完善公司的治理及内控体系。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辅导小组将会根据辅导工作的实际需求,保持本期辅导人员构成,同时加入温立勇和马兴耀作为辅导小组成员。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辅导小组将会同其他中介机构,通过全面开展尽职调查、组织专题学习、召开中介协调会、工作例会和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行证券知识统一培训和测试等多种方式,帮助公司建立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辅导公司核心人员了解证券市场法规知识,全面辅导公司撰写招股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