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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9



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情况报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发行人)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弘景光电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2022 年 10 月 26 日,本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

并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及

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今,本公司共开

展了 3 期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期辅导工作(2022 年 11 月-2022 年 12 月)

1、本期辅导工作主要内容

(1)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准备尽职调查清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更为系统、深入地了解辅导对象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全面收集、整理历史沿

革、业务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的基础材料,对前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以补充尽职调查清单和专项问题解决建议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尽职调查工作,督促辅导对象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2)通过对辅导对象主要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了解辅导对象基本情况

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辅导机构通过对辅导对象的主要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访谈的方式,了解辅导对象基本情况、行业发展现状、前景、辅导对象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规范运营情况,核查辅导对象与主要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交易等情况,核查辅导对象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处罚行为。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辅导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辅导对象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并取得了持续良好的效果。

(4)协助制定、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会同发行人律师协助辅导对象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和内控环境。

(5)针对辅导对象具体业务情况协助辅导对象制订募集资金投向计划

在辅导过程中,辅导机构向辅导对象详细介绍了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安排提出了建议。

2、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间,辅导机构会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深入开展现场调查,了解并收集了辅导对象在内部控制、财务、销售、采购、生产、研发等方面的资料,并通过与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沟通交流以进一步了解辅导对象的整体经营运作情况。

(二)第二期辅导工作(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3 月)

1、本期辅导工作主要内容

(1)协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

协助辅导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组织结构和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核查了辅导对象是否已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

(2)督促接受辅导人员学习及培训

以一对一会谈、多人座谈等方式,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使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辅导对象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辅导对象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并取得了持续良好的效果。

(4)针对辅导对象具体业务情况协助辅导对象制订募集资金投向计划

在辅导过程中,辅导机构向辅导对象详细介绍了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安排提出了建议。

2、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机构会同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协助辅导对象进行了内部控制制度、法人治理架构的完善工作,并向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讲解了拟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及首发上市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审核流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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