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870900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12/31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年度股票发行
2017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股票发行有关议案。2017年7月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股票发行方案及有关议案。本次发行为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公司以每股1.60元的价格向4名发起人股东发行3,000,000股普通股,募集资金人民币48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7年8月29日,公司董事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2017年9月1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441ZC0308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确认。
2017年10月20日,股转系统出具了《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118号)。2017年11月6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可挂牌转让。
2、2018年度股票发行
2018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股票发行有关议案。2018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及有关议案。本次发行为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公司以每股4.50元的价格向中山永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昆石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中山火炬开发区点亮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570,000股普通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156.5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2018年3月1日,公司董事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2018年3月19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8)第441ZC0075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确认。
2018年4月12日,股转系统出具了《关于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380号)。2018年6月1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可挂牌转让。
截至2018/12/31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元)募集资金余额
(元)
中国银行股份634068976330 4,800,000.00 0.00
有限公司中山
火炬开发区支
行
中国银行股份665269847307 11,565,000.00 0.00
有限公司中山
火炬开发区支
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19日和2017年7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017年6月19日,公司在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两次股票发行已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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