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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9 15:59:10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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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0-29

关于对北京时尚百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 1 -
2019 030
当事人:
北京时尚百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时尚百联),住所地: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 号财智国际大厦 B2109。
李振文,男, 1973 年 4 月出生, 时任公司董事长。
郭玉华, 男, 1990 年 3 月出生, 2016 年 3 月 8 日至 2017
年 6 月 22 日时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梁丽娟, 女, 1964 年 9 月出生, 2017 年 6 月 22 日至 2018
年 6 月 4 日时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查明, 时尚百联有以下违规事实:
2019 6 27
2016 2017
- 2 -
2016 2017
2016 -6,811,288.29 2016
1,937,376.63 2016 -4,873,911.66
-351.57% 2016 -26,792,733.65
2016 51,393,302.14 2016
24,600,568.49 -52.13% 2017
-4,811,288.29 2017 4,879,960.38
2017 68,672.09 -98.59%
-50,259,951.68 2017
49,105,409.52 2017 -1,154,542.16
-102.35%
称“ 《业务规则》 ” ) 1.5
“《信息披露细则》 ” ) 第四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李振文和财务负责人郭玉
华和梁丽娟分别对 2016 年和 2017 年财务报告进行了签字确认
( 其中郭玉华 2016 梁丽娟 2017
公司上述会计差错
6.1
- 3 -
2
全国股转公司公司监管部
2019 年 10 月 28 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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