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3
证券代码:870908 证券简称:托展新材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成都托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员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五)项的原因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 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额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本章程第二
给职工。 十二条第(三)、第(五)项情形的,公司合
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
让或者注销。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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