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3
证券代码:870908 证券简称:托展新材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成都托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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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成都托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监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建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监事会决策程序化、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监事会依法独立、有效行使监督权的有效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常设监督机构。
监事会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监督职能,对公司的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监事履行
职责时,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干预、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三条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与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必要时提出书面建议,以充分行使监督职能。
第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人,职
工代表监事 1 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1/3 以上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九条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第十条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会秘书。监事会秘书负责监事的联络工作,负责安排监事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负责会议记录、起草会议决议以及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 监事会主席的职权
第十一条 监事会主席履行以下职责:
1、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2、签署监事会的决议,检查监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决议的执行情况;
3、组织制定监事会工作计划和监事会决定事项的实施,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4、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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