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870912 证券简称:中科数联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中科数联(沈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资金占用管理制
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防范资金占用
管理制度》,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中科数联(沈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资金;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应当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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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规定事项,对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第七条 公司应当加强规范关联担保行为,严格控制风险:
(一)关联担保无论数额大小,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联担保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必须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第三章 管理责任及措施
第八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并将
持续性完善本制度,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
组长、财务总监为副组长,成员由董事会秘书、财务经理及内审部等相关人员组成。该小组为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日常监督机构。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检查,向经营管理层报
告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时刻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大股
东及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监事应定期查阅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提供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 若发生大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应依法制定清欠
方案,以保护公司及相关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有关的货币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若发生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
源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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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关联方停止侵害、减少损失或赔偿损失。当大股东及关联方拒不纠正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冻结股权等司法措施。
第十七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转让公司控制权的,必
须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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