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6
开源证券
关于北京山天大蓄知识产权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
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北京山天大蓄知识产权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存在不规范情形 否
2 其他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治理存在不规范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主办券商应当至少每月向挂牌公司发送一次问题清单,就挂牌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等进行询问。挂牌公司应当在收到问题清单后十个交易日内回复,回复文件应当加盖挂牌公司公章,并作为持续督导工作底稿保存。”主办券商每月已向公司发送了问题清单,但公司多次未能够按照上述要求于十个交易日内回复,同时公司存在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的风险。
2、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北京山天大蓄知识产权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天大蓄”)与开源证券于 2018 年 09 月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开源证券作为山天大蓄的主办券商,负责为山天大蓄提供持续督导服务。双方签订的《推荐挂
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对每年的持续督导费用金额及支付时间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山天大蓄累计两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未按约定向开源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
开源证券于2023年1月3日通过邮寄方式向山天大蓄发送第三次《催收函》。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山天大蓄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无法保证信息披露等有序进行。
截至本公告日,山天大蓄仍未支付上述欠款。若山天大蓄经开源证券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公司存在被开源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同时,在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山天大蓄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多次提示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则要求,应当真实、准确地披露相关事项,后续将持续关注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情况,并督促公司规范公司治理,并正确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开源证券在未足额收到公司相关持续督导费用前,将继续发出催告函,并在符合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时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山天大蓄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开源证券发送的第三次《催收函》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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