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870917 证券简称:亿丰发展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中亿丰(苏州)城市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 统一将“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
2. 统一将“董事会临时会议”表述修改为“临时董事会会议”。
3. 统一将“公司市值”表述修改为“公司净资产”。
4. 统一将“1/2 以上”表述修改为“过半数”;将“2/3 以上”表述修改为“三分之
二以上”。
5. 统一将“种类”表述修改为“类别”。
6. 统一将“罢免”表述修改为“解任”。
7. 统一将“法律、行政法规”表述修改为“法律法规”。
8. 统一修改因增减条款导致的条款序号变动,实质内容不变,仅条款序号变动或个
别文字的修改不作逐条单独赘述。
9. 其他修改详见《修订条款对照表》。
(一)修订条款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中亿丰(苏州)城市建 第一条 为维护中亿丰(苏州)城市建
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督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心企业股份 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 心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
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人。 董事会秘书(如有)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员。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证券监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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