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70936 证券简称:ST 兰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未提出复核申请事项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收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5〕87 号),因公司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
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终止挂
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兰药”。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马鸣
联系电话:0356-5268695
邮箱:7890407@qq.com
联系地址:山西省高平市河西镇仙井村东
(二) 券商联系人:崔志祥
联系电话:010-88013612
邮箱:cuizhixiang@swhysc.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山西兰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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