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11
证券代码:870951 证券简称:先卓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先卓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六合区横梁街道滕营路 206 号公司三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6月 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承勇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江苏先卓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丰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贷款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路支行签
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500,000.00 元,该款项为续贷,借款用
途为购买原材料,期限为 2020 年 4 月 10 日至 2021 年 4 月 9 日,利率为
4.35%,由股东韩承勇及配偶张海珠提供保证担保。
(2)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借款
5,000,000.00 元,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到期,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向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续贷 5,000,000.00 元,期限半年,利率为5.22%,由公司股东韩承勇及配偶张海珠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进行抵押担保。
(3)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续贷
5,000,000.00 元,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 1 年,利率为 5.22%,由公司股东韩承勇及配偶张海珠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进行抵押担保。
(4)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司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横梁支行签订流动
资金循环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3,000,000.00 元,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期
限为 2020 年 6 月 28 日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利率为 4.35%,由股东韩承勇及
配偶张海珠提供保证担保。
(5)2020 年 4 月 2 日,子公司江苏丰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仪征市融信
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 3,000,000.00 元,借款用途为购买材料,期限为
2020 年 4 月 2 日至 2021 年 1 月 5 日,利率为 14.40%,由公司股东张文龙、
施云、韩承勇提供保证担保和子公司江苏丰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进行抵押担保。
( 6 ) 2020 年 公 司 向 深 圳 前 海 微 众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共 计 借 款
2,980,000.00 元,情况详见下表:
担保方式 借款金额 起始日 终止日 利率
保证 480,000.00 2020年 1 月 19日 2021年 12月 17 日 16.27%
保证 500,000.00 2020年 1 月 17日 2021年 12月 17 日 16.54%
保证 2,000,000.00 2020年 12月 1日 2022年 11月 17 日 12.60%
以上借款由韩承勇提供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韩承勇、董事张文龙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另外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韩先卓为韩承勇女儿,双方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为关联董事;常红美与实际控制人韩承勇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为关联董事。该担保事项系公司单方面受益的交易行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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