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14
公告编号:2019-038
证券代码:870951 证券简称:先卓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先卓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续贷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借款 5,000,000.00
元于 2019 年 11 月 9 日到期,公司决定续借半年,由公司股东韩承勇及配偶张海
珠提供保证,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进行抵押担保,具体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借款 1,600,000.00 元,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到期,公司决定续借,由公司股东韩承勇、徐建、张文龙、施云提供保证,具体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
银行申请续贷暨关联交易》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9-038
1. 自然人
姓名:韩承勇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
2. 自然人
姓名:张海珠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
3. 自然人
姓名:徐健
住所:江苏省仪征市马集镇
4. 自然人
姓名:张文龙
住所:江苏省仪征市前进路 128 号
5. 自然人
姓名:施云
住所:江苏省仪征市前进路 72 号
(二)关联关系
韩承勇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持股比例 38.19%,韩承勇与张海珠系夫妻关系;徐健系公司自然人股东、董事,持股比例 35.91%;韩先卓系公司实际人、董事、副总经理,持股比例达到 8.56%,韩承勇与韩先卓
为父女关系,二人已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为一致
行动人。常红美系公司自然人股东、董事,持股比例7.69%,2018 年 5 月,公司
公告编号:2019-038
股东常红美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韩承勇、韩先卓签订《关于常红美与韩承勇、韩先卓两位共同实际控制人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协议中约定“常红美作为先卓科技的股东,自愿在先卓科技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诸方面以韩承勇、韩先卓两位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意见为准并保持一致”,三人合计持有公司54.44%股份;张文龙系公司自然人股东、董事,持股比例2.73%;施云 系公司自然人股东、财务总监,持股比例1.36%。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保证责任担保,公司不支付关联方担保费用。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武支行借款 5,000,000.00
元于 2019 年 11 月 9 日到期,公司决定续借半年,由公司股东韩承勇及配偶张海
珠提供保证,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进行抵押担保,具体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借款 1,600,000.00 元,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到期,公司决定续借,由公司股东韩承勇、徐建、张文龙、施云提供保证,具体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临时资金需求,公司接受关联方保证担保,具有一定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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