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8
证券代码:870951 证券简称:先卓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先卓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江苏先卓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管理层的工作,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明确总经理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先卓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1 名、财务总监 1 名,实行董事会聘
任制。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与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与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监管政策;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财务总监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 公司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决定。
第五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总
经理提名,董事会作出决议决定。
第六条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每届任期为 3 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与职责
第七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
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认真执行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计划,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组织实施投资计划的完成,确保投资的预期收益;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六)审批和管理控制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费用的支出;
(七)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九)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拟订公司职工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一)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可根据分工原则,授权副总经理代为行使上述职权,副总经
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九条 总经理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组织实施董事会决定的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资金投向、重大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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