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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3 19:58:00 股吧网页版
精茂健康: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2020/04/23)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70960 证券简称:精茂健康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精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广东精茂健康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程。 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十八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
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 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
表决权; 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
者质询; 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
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规定的其他权利。 规定的其他权利;

(九)公司股票发行时所有在册股东均无优 (九)公司股票发行时所有在册股东均无优
先认购权。 先认购权。

公司应当建立与股东畅通有效的沟通渠
道,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重大事
项的知情权、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

第三十六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以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条、第四十三条为新增条款)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第四十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
划; 通过直接调阅、要求公司向其报告等方式获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取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定的除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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