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5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精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广东精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茂健康”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8年1月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精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发行方案(二)>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发行股票1,67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0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20,000元。截至缴款截止日,认购对象合计认购公司股票1,670,000股,公司收到募集资金10,02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于2018年3月8日出具“天健验〔2018〕7-9号”《验资报告》。2018年3月30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精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218号,以下简称“《股份登记的函》”),确认本次发行股票1,670,000股,其中限售股1,670,000股,无限售股0股。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17年6月3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
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相关要求,公司针对本次股票发行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设立了账号为648368771486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东莞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账号为648368771486的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852.6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广东精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发行方案(二)》,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投资全资子公司洛阳精茂智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经核查,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的函》之前,未使用该笔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0,020,000.00
减: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0.00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0,020,000.00
其中:
全资子公司洛阳精茂智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第一 4,410,000.00
期30亩地土地挂牌款
全资子公司洛阳精茂智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第一 360,000.00
期30亩地土地挂牌相关税费
全资子公司洛阳精茂智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第二 3,300,000.00
期土地挂牌款及相关税费
全资子公司洛阳精茂智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第一 560,000.00
期工程款
全资子公司洛阳精茂智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用于购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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