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70961 证券简称:宝信环球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宝信环球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宝信环球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 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广东宝信环球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
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条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五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
免的建议;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
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起诉讼;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 《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股东大会授予的
他职权以股东大会决议明确。
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 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 组织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三) 审定、签署监事会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四) 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五) 依法或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该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
第一节 会议的召开方式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及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
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
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处罚时;
(六)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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