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0970 证券简称:常熟古建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常熟古建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常熟古建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常熟古建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
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
当前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公司本着求实、稳健、审慎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编制此预算报告。但请投资者注意,该预算报告为公司 2026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 2026 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04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客观、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新增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新增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客观、合理,是基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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