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4
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870972 证券简称:广州塔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市国资委深化广州市属国企与地市政府合作,发挥国有企业在区域协调发展中重要作用的整体部署,广州塔公司与湛江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旅控集团”)成立合资公司广东广湛城旅游轮发展有限公司(暂名),运营湛江水上游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 2,500 万元,由湛江旅控集团、广州塔公司分别出资注册资本金1,250万元。水上游项目建设总投资6,600万元,除注册资本金 2,500 万元外,项目其余 4,100 万元建设资金由合资公司自行融资解决。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661,595,819.59 元,净资产
为 1,380,191,581.73 元。公司本次投资合资公司金额为 1,250 万元,占最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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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的比例分别为 0.31%、0.91%。本次交易未达到以上标准。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或出售的,无需累计计算。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设立合资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湛江旅控集团成立广东广湛城旅游轮发展有限公司(暂名)投资开发湛江水上游项目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7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广湛城旅游轮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最终以公司所在工商登记为准
主营业务:合资公司主要负责湛江湾水上游项目及旅行社等业务,主要包括开发经营湛江湾水上日游、夜游、船上餐饮、广告、商品销售等。(以湛江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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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 出资比例或持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资金额 股比例
湛江旅游控股集团
现金 1,250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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