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7
公告编号:2024-051
证券代码:870972 证券简称:广州塔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 8 月 8 日,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塔
公司”“公司”)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以下简称“变更协议”)。根据变更协议第十条第六款约定:“本协议项下建筑面积较原出让合同增加部分依法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已按规定配建珠江两岸人行桥项目,本项目配建珠江两岸人行桥后需补缴土地出让金2,234,148元”。因珠江两岸人行桥项目由广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城投集团”)出资建设,经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确认,配建抵扣的广州塔公司的广州塔部分土地出让金为 186,980,670 元,故广州塔公司拟与广州城投集团签订协议,明确广州城投集团为广州塔公司垫付的广州塔部分土地出让金为186,980,670 元,后续由广州塔公司向广州城投集团归还。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于2024年9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广州城投集团为广州塔公司垫付广州塔部分土地出让金的议案》,会
议表决情况:4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票 3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董事长李洪涛、董事罗玖、董事李明华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晓华先生、陈海权先生、曾萍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24-051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 228 号 5-7 楼 11-12 楼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 228 号 5-7 楼 11-12 楼
注册资本:1,752,424.2473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停车场经营;市政设施管理;投资管理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艺术表演场馆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风险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广播设备及其配件批发;电视设备及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批发;软件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开发;计算机房维护服务;物业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物联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陈强
控股股东: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政府定价。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交易价格由政府部门核定,具备公允性。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广州城投集团与广州塔公司关于补缴土地出让金事宜合同书》
公告编号:2024-051
广州城投集团通过配建珠江两岸人行桥项目为广州塔公司垫付的广州塔部分需补缴土地出让金为 186,980,670 元,由广州塔公司向广州城投集团归还。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是广州塔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完善核心资产产权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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