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70976 证券简称:视声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2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评价。
现将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本公司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适宜,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各项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本公司根据组织结构、资产结构、经营方式、外部环境以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并参照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和《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将随着公司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现就本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评价说明如下: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及遵循的原则
1、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A、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B、规范审计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C、能够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D、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内部会计控制的原则:
A、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B、内部控制约束公司内部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C、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D、内部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E、内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F、内部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
业务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 企业文化、信息披露、信息系统、内部审计;业务层面的人力资源、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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