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凯安新材:关于追认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公告编号:2025-045

证券代码:870979 证券简称:凯安新材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江西凯安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2025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凯强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鹰潭贵溪支行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为 5,000,000 元,自 2025 年 3 月 28 日
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期限为 1 年,本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025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凯强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鹰潭贵溪支行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为 5,000,000 元,自 2025 年 3 月 30 日
至 2026 年 3 月 20 日,期限为 1 年,本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2025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凯强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贵溪支行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为 10,000,000 元,自 2025 年 1 月 3 日至 2026
年 1 月 3 日,期限为 1 年,本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上述担保追认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告编号:2025-045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凯强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5 月 16 日

住所:江西省贵溪市经济开发区(江西凯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内

注册地址:江西省贵溪市经济开发区(江西凯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内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金属合金材料、有色金属生产加工销售

法定代表人:李泽

控股股东:江西凯安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李泽、王玲艳、李晓、王玉媚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江西凯强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江西凯安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167,870,452.24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95,303,217.62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71,220,168.69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57.57%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57.57%

2024 年度营业收入:756,691,419.01 元

2024 年度利润总额:1,867,664.35 元

2024 年度净利润:2,211,347.88 元

审计情况: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鉴于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上述担保用于缓解公司及子公司流

公告编号:2025-045

动资金支付压力,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上述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缓解公司子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担保所获得的融资款项最终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或偿还公司欠付的款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三)对公司的影响

保障子公司资金来源,为子公司发展壮大提供支持,有助于公司整体发展。四、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