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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盛业节能:关于律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10

公告编号:2017-001

证券代码:870980 证券简称:盛业节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广西盛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律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更换律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请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作为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所涉相关事宜的法律顾问,鉴于法律顾问协议已经到期并履行完毕,由于合作关系调整,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广西分所不再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二、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经与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协商,公司决定聘用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公司的法律顾问,负责公司法律事务。

本次变更律师所不属于公司章程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公司管理层一致同意本次律师事务所的变更。

三、新任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24403199411093512

公告编号:2017-001

负责人:王和平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 A座

1701-1705

公司聘请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广西盛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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