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7-14 17:26:04 股吧网页版
公司一部【2022】第145号关于对康琦影业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14


关于对康琦影业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145 号
康琦影业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ST 康琦)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你公司本期营业收入为 15,849.06 元,上期营业收入为 369,442.67
元;期末员工人为数 5 人;你公司连续 3 年亏损,连续两年经营现金流均为负数,资产负债率连年升高,截止报告日 ST 康琦公司委托借款余额为 10,000,000.00 元,净资产为-15,716,202.21 元。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你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请你公司结合行业情况、在手项目的制作拍摄和发行进度、未来潜在政策风险等,说明期后业务开展情况、在职员工情况、经营业绩,主要人员离职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公司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将采取何具体措施,你公司收入能否维持公司正常运转。

2、关于存货

公司存货期末价值为 25,617,714.4 元,占总资产的 84.41%,公司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955,567.64 元,会计师称由于 ST 康琦公司无法做出存货价值合理估计和判断,未能完整提供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计算依据,无法实施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
公司存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发表意见。你公司本期存货周转率为0,上期存货周转率为 0.004。

请你公司分存货类别说明对其进行减值测试的情况,提供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说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说明存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的原因,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存货周转率是否处于行业平均水平。

3、关于毛利率

公司本期毛利率为 100%,上期毛利率为-4,939.21%。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请你公司结合营业成本构成说明本期营业成本为 0、毛利率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4、关于债权投资转让

你公司债权投资期初账面价值为 20,000,000.00 元,系对宿州九一影视文化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债权投资,期末账面价值为 0 元。根据会计师意见,本期企业通过三方协议方式将该债权与其他债务抵消,但会计师无法获取股权转让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股权价值的相关资料。会计师无法判断债权投资处置价值的公允性,无法衡量债权处置对报表整体的影响,无法对债权投资合理性发标审计意见。
请你公司:

(1)说明公司通过三方协议方式将相关债权投资与其他债务抵
消的具体情况,其他债务的具体内容,账务处理及会计分录。

(2)请公司提供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股权价值,说明相关事项是否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债权投资处置价格是否具有公允性。

5、关于其他应收款

你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两名的其他应收款欠款方分别是对康曦影业深圳有限公司的投资款,账龄为 4-5 年;对元一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的往来款,大部分账龄为 3-4 年。上述款项合计金额占其他应收款的 72.88%。

请你公司结合上述款项的账龄、具体内容、性质等情况,说明对手方是否为公司关联方,上述款项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对相关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6、关于董事异议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年报,公司
董事周艳对相关议案投弃权票,弃权原因为时间有限,无法验证。
请你公司:

(1)进一步说明该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弃权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2)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相关规定说明公司是否给予相关董事必要的年报审核时间,并说明是否为异议董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备查材料等协助。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7 月 28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2 年 7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