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0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70990 证券简称:ST 康琦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康琦影业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公司原定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上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无力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 会计师事务所尚未进场。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3 年 6 月 30 日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尽快落实审计工作,努力推进信息披露工作,力争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
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二、 其他事项
公告编号:2023-010
除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外,公司因存在下述风险事项,公司股票存在被终 止挂牌的风险:
(一)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
露《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2)第 013425 号“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若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则公司将被强制终止挂牌。
(二)公司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光大证券和 ST 康琦解除持续督
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全国股转公司对光大证券和 ST 康琦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
光大证券与 ST 康琦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3 年 1 月 17 日起解除。
目前,光大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已满三个月,公司暂无其他主办券商承 接持续督导工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 四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程序 的风险。
三、 风险提示
若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含当日)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870990,证券简称:ST 康琦)将于 2023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
直至按规定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后复牌(若无其他停牌事项)。若公司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含当日)仍无法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公司联系人:刘英凯
联系电话:15510143920
(二)券商联系人:钱先生
公告编号:2023-010
联系电话:021-52523363
康琦影业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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