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870992 证券简称:中百信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及《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为鼓励和稳定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
竞争力,公司董事会提名了核心员工名单,并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具体名单详见《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根据《监管指引第 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 月 6 日,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截至公示期
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核心员工认定提出的异议。
综上,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对董事会提名的核心员工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一致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马达等 1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同意将《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03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根据拟实施的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共计 4 人,并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根据《监管指引第 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 月 6 日,就激励对象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 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了公示意见,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众公司办法》《监管指引第 6 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公众公司办法》《监管指引第 6 号》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5-044)。经核查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并结合相关事项,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不存在《公众公司办法》《监管指引第 6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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