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0
证券代码:870992 证券简称:中百信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6 年 1 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主管部门如新颁布、修改相关业务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可以对本激励计划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本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回购的库存股)。
四、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 139.00 万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767.50 万股的2.05%,本计划不设置预留股份。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提交挂牌公司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0%。
五、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不超过 4 人,本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为中百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公司未聘任独立董事)、监事、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马达为退休返聘人员。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除公司基于本计划回购激励股份情形外,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
八、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95 元/股。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
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在 60 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未在前述期间完成激励权益授予的,未授出的权益失效,本激励计划终止。
十一、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挂牌条件的要求。
十二、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主管部门如新颁布、修改相关业务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可以对本激励计划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目录
第一章 释义 ...... 6
第二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 8
第三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9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0
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及分配情况 ...... 13第六章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及解限售安排 . 15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 18
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 ...... 21
第九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 ...... 26
第十章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 28
第十一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 ...... 30
第十二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 33
第十三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 36
第十四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38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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