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0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朗绿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上海朗绿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朗绿科技”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朗绿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调整,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构成为:冯运明、张桐、尚政、许恒栋、冯文彬、崔玙昕、李雅濡,其中冯运明为辅导小组组长,冯运明、张桐为项目保荐代表人。
上述成员均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证券从业人员,且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对象重大调整
本辅导期间,辅导对象除更换独立董事外,未发生其他重大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黄俊鹏于 2022 年 10 月因个人意愿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为调整优化公司
治理体系,辅导对象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提案,增选张立为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新增独立董事张立个人简历如下:
张立,博士,北京师范大学生态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动物学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国际保护生物学会(SCB)监察委员。长期从事生态系统服务及价值评估、社区协议保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环境政策与影响研究,在 Nature Ecology and Evolution、生态学报等国内外知名学
术期刊发表研究论文 100 余篇,在 Nature、Science 上发表观点评论等 5 篇。
(三)辅导时间及方式
1、本期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辅导方式
辅导机构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或专家协助辅导人员对朗绿科技进行辅导。辅导过程中注重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指导辅导对象将所学习的政策法规运用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中。辅导的主要工作方式有“组织自学、集中授课与考试、个别答疑、中介机构协调会、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督促整改”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朗绿科技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确信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辅导、督促朗绿科技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朗绿科技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核查朗绿科技在公司设立、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督促朗绿科技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核查朗绿科技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置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的法律权属问题。
6、督促规范朗绿科技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7、督促朗绿科技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8、督促朗绿科技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9、督促朗绿科技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10、其他需要辅导的内容。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中,朗绿科技仍需持续完善法人治理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确保公司的法人治理制度和内部管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内部控制水平。各中介机构联合辅导对象开展多次中介机构协调会,针对上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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