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20
公告编号:2019-027
证券代码:870998 证券简称:朗绿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朗绿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朗绿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对摘牌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明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拟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为依据,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公告编号:2019-027
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发出书面和邮件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交易、恶意拉抬股票价格的投机行为;
6.在股权交割之日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二)回购价格拟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为依据,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
公告编号:2019-027
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截信息为准。
(五)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地址:dongban@landleaf-tech.com。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六)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剑钦
联系电话:021-61076408
联系邮箱:dongban@ landleaf-tech.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政学路 51 号 2 号楼 7 楼
本公司同意实际控制人的以上承诺,并积极配合以上承诺内容的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朗绿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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