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871003 证券简称:卓力昕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南京卓力昕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南京卓力昕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职权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除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九)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对内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董事会章的保管。
第五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六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七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经理提议时;
(六)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除全前条第四项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之外,均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九条 董事长职权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公司事务 行使特别处置权。并在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结束后五日内就行使特别处置权以书面形式分别 向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报告;
(五)在无参会过半数董事联名反对的情况下,董事长可决定将董事在董事会会议期间 临时提出的议题列入该次会议的议程,并对该议题进行审议;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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