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871005 证券简称:太环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太平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太平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太平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建全和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监事会决策程序化、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监事会依法独立、有效行使监督权的有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山东太平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监督职能,对公司的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与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必要时提出书面建议,以充分行使监督职能。
第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监事
第五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监事在任职
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以上期间,按拟选任监事的股东大会审议监事被选举或被聘任议案的时间截止起算。
第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监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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