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30
公告编号:2019-045
证券代码:871006 证券简称:清雅源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厦门清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庄慧萍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厦门清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办理 2,3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壹年,由关联方庄慧萍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为此笔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庄慧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任公司副董事长,据此,构成关联交易。上述担保是为了给公司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对公司的稳定发展是有利的,该担保行为是其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任何强迫行为,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共 5 名,其中 3 名为该项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2 名为
非关联有权表决董事。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了《追认于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公司 3 名关联董事庄慧萍、洪斌毅、洪志坚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45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名称:庄慧萍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 171 号 603 室
(二)关联关系
庄慧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任公司副董事长。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所需,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向关联方进行采购或者销售遵循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厦门清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办理 2,3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壹年,由关联方庄慧萍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为此笔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六、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清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9-045
厦门清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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