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1
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5〕180 号
关于给予江苏穿越金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江苏穿越金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穿越),
注册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长江路 33 号广电大厦 10 层。
何广林,ST 穿越时任董事长。
张明秀,ST 穿越时任财务负责人。
经查明,ST 穿越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25 年 4 月 30 日,ST 穿越披露差错更正公告,对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和追溯调整,涉及收入、成本、
其他应收款、预付款、固定资产、存货等多个科目,其中 2023
年年度报告中少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44,517.96
元,错报金额影响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为 1693.99%;多计期末净
资 产 8,539,868.85 元 , 错 报 金 额 影 响 期 末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为
455.77%。
ST 穿越 2023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数据存在错报,违反了《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21)》)第三条的
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何广林、时任财务负责人张明秀未能勤勉尽责,
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2021)》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
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
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第 6.2 条、第 6.3 条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
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
出如下决定:
给予 ST 穿越、何广林、张明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
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全国股转公司
2025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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