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05
公告编码:2019-012
证券代码:871017 证券简称:同岩科技 主办券商:民族证券
上海同岩土木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同岩土木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公司将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1日。
二、新增临时议案情况
2019年6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刘学增(截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4,5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2%)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上海同岩土木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2019年6月1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师刚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9年4月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师刚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董事崔茂玉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董事职位,导致董事会不足5人,故选举师刚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师刚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关于选举李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公告编码:2019-012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9年4月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李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董事朱爱玺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董事职位,导致董事会不足5人,故选举李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李明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及具体决议事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调整后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
(七)审议《上海同岩土木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八)审议《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选举刘学增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公告编码:2019-012
(一十)审议《关于选举崔茂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一十一)审议《关于选举吕明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一十二)审议《关于选举周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一十三)审议《关于选举朱爱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一十四)审议《关于选举王晓形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一十五)审议《关于选举叶康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一十六)审议《关于选举师刚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一十七)审议《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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