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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09 17:07:25 股吧网页版
华菱电子:关于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09


证券代码:871018 证券简称:华菱电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 (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 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信息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 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 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称“《信息披露细则》”)以及《山东华菱电子 则》”)以及《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对公司股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对可能对
票公开转让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 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在规定媒介上、以规定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媒介上、
以规定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及时、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 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别及连带责任。 完整。

第六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 第六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
报告、半年度报告。 报告、中期报告。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 第七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
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应当
应包括以下内容: 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
(一)公司基本情况; 内编制并披露。

(二)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三)最近一年的股本变动情况及报告期末 的,应当及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具体原因、
已解除限售登记股份数量; 编制进展、预计披露时间、公司股票是否存
(四)股东人数,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 在被停牌及终止挂牌的风险,并说明如被终报告期内持股变动情况、报告期末持有的可 止挂牌,公司拟采取的投资者保护的具体措
转让股份数量和相互间的关联关系; 施等。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
(六)董事会关于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
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润分配预案和重大事
项介绍;
(七)审计意见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项目的附注。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变更的,
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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