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8
公告编号:2019-003
证券代码:871021 证券简称:东智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武汉东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
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武汉东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347号)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武汉东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
武昌区友谊大道6号广达大厦附楼4楼;
2、聂晖,时任公司董事长;
3、廖群,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
公告编号:2019-003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对于公司的违规行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出决定:
1、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
2、给予聂晖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
3、对廖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暂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公司将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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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完成审计工作并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武汉东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武汉东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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