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5 16:53:40 股吧网页版
博通信息: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5


证券代码:871023 证券简称:博通信息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湖南博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湖南博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山海博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海博通”),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同时增加公司业务范围,提高市场竞争力,山海博通拟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张旭霞为新股东。

山海博通的注册资本拟由 200 万元人民币增资为 260 万元人民
币,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60 万元人民币。其中,分别由原股东湖南宝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增认缴出资 25 万元,新股东张旭霞新增认缴出资 35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为 53.85%,原股东湖南宝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2.69%,张旭霞持股比例为 13.46%。

本次增资扩股后,山海博通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重大资产重组》之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月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公司基于智慧出行板块的全产业发展,通过网约车平台的研发运营带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光伏设备及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市场前景分析如下: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中国充电桩需求旺盛,农村市场潜力大。 充电桩行业集中度高,但技术创新(如碳化硅器件、群充架构)可提升竞争力。2025 年市场规模预计增长。公共快充站需求旺盛,智能运维、V2G 技术(车网互动)及光储充一体化模式是发展趋势。光伏装机量预计增长,分布式光伏与储能结合
可缩短投资回报期;新兴市场(中东、拉美)地面电站需求上升,国内分布式光伏面临电网消纳挑战,需配套储能解决方案。电桩运营、光伏+储能集成、新能源汽车下乡配套服务、网约车城乡以及城际运营是预计可行性高且增长的方向。
(六) 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张旭霞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环观南路招商观园 7 栋 2 单元
3C

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海博通,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同时增加公司业务范围,提高市场竞争力,山海博通拟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张旭霞为新股东。

山海博通的注册资本拟由 200 万元人民币增资为 260 万元人民
币,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60 万元人民币。其中,分别由原股东湖南宝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增认缴出资 25 万元,新股东张旭霞新增认缴出资 35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为 53.85%,原股东湖南宝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2.69%,张旭霞持股比例为 13.46%。

本次增资前股东的投资金额和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湖南博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 140 万 70.00%

湖南宝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现金 60 万 30.00%

合计 200 万 100%

本次增资后各股东的投资金额和持股比例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