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71032 证券简称:恒宇环保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恒宇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08时30分。
预计会期3小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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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阜阳市太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B区安徽恒宇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对《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对《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
(三)审议《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对《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议。
(四)审议《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对《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了审议。
(五)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议案
根据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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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审议。
(六)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进行了审议。
(八)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06月15日发不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九)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9】第32-00005号),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56,848.79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349,515.17元,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及现金流量情况,并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和经营需求,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2018年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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