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6
公告编号:(2018-017)
证券代码:(871032) 证券简称:(恒宇环保)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恒宇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恒宇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 04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经事后审查,披露内容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内容
更正前:安徽恒宇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吴枫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北京恒宇新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
现更正为:安徽恒宇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吴枫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北京恒宇新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0元,
更正前:安徽恒宇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日期为2018年04月09日。
现更正为:安徽恒宇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公告编号:(2018-017)
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日期为2018年04月10日。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安徽恒宇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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