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4
证券代码:871032 证券简称:恒宇环保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恒宇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05月18日上午08时30分
结束时间:2018年05月18日上午12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公司聘请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阜阳市太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B区安徽恒宇环保设
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六)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七)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八)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2、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4、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现场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05月18日08时30分
(三)登记地点:
阜阳市太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B区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梦星
地址:阜阳市太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B区
电话:0558-2330258
传真:0558-2202996
(二)会议费用:会议期间一切费用由股东承担。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恒宇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安徽恒宇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安徽恒宇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