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26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71033 证券简称:ST 光速达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福建省光速达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出具(2020)闽 0121 破申 7 号的《民事
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省光速达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相关裁定如下:
申请人:陈益华,男,1974 年 12 月 21 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忠县洋渡镇建设村
四组 152 号。
被申请人:福建省光速达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园一期 7 号楼。
法定代表人:林世铭。
本院认为,陈益华系福建省光速达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其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福建省光速达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虽对破产清算申请提出异议,但未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现有证据可证明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备破产原因,故申请人陈益华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陈益华对福建省光速达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公告编号:2021-002
2021 年 2 月 22 日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闽 0121 破 1 号的公告,根据
陈益华的申请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裁定受理福建省光速达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
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福建谨诚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福建省光速达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管理层正积极与各方沟通,争取达成和解。
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特此公告。
福建省光速达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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