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28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光速达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十五)
万联证券作为福建省光速达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是
2 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破产清算 是
3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是
4 公司及关联方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是
5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6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不适用
7 董事不符合任职条件等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原定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因公司经营困难、
资金紧张,尚未聘请 2020 年审计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如未能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
的风险。
2、光速达由于经营困难,存在资金紧张、欠税、拖欠工资、人员流失、存在多起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破产清算等情况,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经主办券商现场了解,公司目前已处于停滞状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公司业绩持续亏损,2020 年 1-6 月亏损 2,359,726.05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35,171,709.98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63,410,816.00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4、公司董事会秘书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总经理林世端兼任,财务负责人由董事长林世铭兼任,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规定,不符合财务负责人任职规定。由于公司各部门均有员工陆续离职,内部管理工作较为繁琐,相关信息难以确保及时准确传达,存在无法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
5、公司董事林其华存在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且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的情况,构成《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公司存在公司董事不符合《公司法》董事任职条件的风险。
6、公司租赁的位于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园一期 7 号楼的办公场所由于租赁期满且公司存在拖欠租金情况,出租方已通过法律诉讼要求支付拖欠租金及归还办公场所等,详情参见“四、主办券商提示”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信息。经主办券商现场核查,近日该经营场所已被清退归还给出租方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主要资产暂放于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仓库并由清算破产管理人福建谨诚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接管。
7、公司因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于 2020年 8 月 27 日被股转系统公司出具了《关于给予福建省光速达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651号),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时任董事长林世铭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林世端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福建省
光速达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7。
8、根据 ST 光速达与万联证券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相关约定,截至目前,ST 光速达已累计超过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万联证券缴纳持续督导费用。鉴于ST 光速达存在前述长期欠缴持续督导费用情形,万联证券已于 2021
年 2 月 3 日、2021 年 3 月 5 日和 2021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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