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871037 证券简称:天和环保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唐山天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唐山天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公司取消独立董事,已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内控治理制度中涉及相关事项的条款同步取消施行。
经审阅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独立董事及取消施行相关工作制度是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35
二、《关于取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相关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及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取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同步取消施行。
经审阅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取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相关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结合战略规划调整,取消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人调整至6 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组建第四届董事会。由单独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姜喜瑞、李学静、王永奎、瓮增彦、王甲、魏宏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履行董事会职责。
经审阅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是结合公司战略规划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公司本次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黎莉、陈建中、程相文
公告编号:2025-035
唐山天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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