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0
证券代码:871041 证券简称:中平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厦门中平路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厦门中平路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1.2 监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和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2 监事会的组成
2.1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2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2.3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
半数(不含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
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3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3.1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 6 个月召开一次。
3.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2.1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3.2.2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3.2.3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3.2.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3.2.5 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在征集提案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3.4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 提议监事的姓名;
(2) 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3)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4)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5) 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3.5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3.6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提前十日以前发出会议通知,监事会临时会议应当提前二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
出、传真、邮件、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3.6.1 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3.6.2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3.7 监事会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期限;
(2) 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3) 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4) 发出通知的日期;
(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3.8 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按本章规定的时间事先通知所有监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4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4.1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远程多媒体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以表决票(事后书面)、会议纪要会签(书面会签)或传真确认函等方式确认在会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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