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14
公告编号:2017-062
证券代码:871041 证券简称:中平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厦门中平路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恢复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厦门中平路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14日开市起暂停转让。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向各相关机构进行政策咨询,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开展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论证工作。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1号: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指南》等规定向股转系统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报备。此外,公司还根据相关业务规定,积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017年5月15日、2017年6月14日分别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自停牌以来,公司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经公司及有关各方论证确认,上述事项涉及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公司于2017年7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议案》。经进一步沟通和讨论,公司认为虽然已经论证确定本次购买资产事项涉及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8000 公告编号:2017-062
万元,但公司仍在与交易对手方之间就交易方案细节进行进一步的磋商和讨论,公司已按要求向交易对手方提交了正式的购买资产的申请文件,鉴于交易对手方属于国有企业,其决策流程涉及环节较多,各方对购买资产事项仍需进行后续完善工作,出于谨慎起见,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并审议本次事项的有关议案。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原定最晚恢复转让日2017年7月13日,因相关程序正
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合法权益,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主办券商核查,并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公司股票将延期恢复转让,延期更改后的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7年10月12日。
延期复牌后,公司积极推动相关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分别于2017年7月20日,2017年7月27日,2017年8月3日,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17日,2017年8月24日,2017年8月31日,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14日、2017年9月21日披露了《厦门中平路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因相关事项仍处于细节磋商及详细方案的拟定过程中,各方对购买资产事项仍需进行后续工作,鉴于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为了保证信息披露公平,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主办券商核查,并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公司股票将继续延期恢复转让,延期后的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8年1月11日,公司已经于2017年10月11 日披露了《厦门中平路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于2017年10月19日、10月26日、11月2日、11月9日、11月16日、11月23日、11月30日、12月7日披露了《厦门中平路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自公司股票暂停转让之日起,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相关工作。经与各方探讨论证后,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认为现阶段继续按原有方案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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