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4
北京休恩博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休恩博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条 公司系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北京休恩博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原有限公司股东为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北京休恩博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西路 50 号 4 幢 B2105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3920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的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如选择仲裁方式的,应当指定明确具体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经营宗旨为:客户至上,团队合作,创新发展。
第十一条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仪器仪表修理: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第-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家用电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方式,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后,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三条 公司所发行股票均为普通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股票的每
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
或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价款。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权,以人民币标明价值,公司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出资方式、认购股数和持股比例为:
序号 发起人 出资方式 认购股数(万股) 出资时间
1 阚志东 净资产折股 994 2016.7.31
2 李鹏 净资产折股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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