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9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71043 证券简称:普达股份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北京普达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给予北京普达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
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给予北京普达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北京普达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达股份”),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53幢5层508室。法定代表人:李巍。
公告编号:2019-009
李巍,男,1981年8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张艳欣,女,1984年7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2018年年度报告未及时披露。
二、 主要内容
(一) 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年度报告未及时披露的违规行为,时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公告编号:2019-009
1、给予普达股份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2、给予李巍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3、对张艳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如适
用):
□是□否√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及时向董事长李巍、董事会秘书张艳欣做了通报。公司未来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和挂牌公司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严格履行《公司法》、
公告编号:2019-009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将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给予北京普达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181号)。
北京普达财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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