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71047 证券简称:中卓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无锡中卓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信息披露规则》、《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大会”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会”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张志强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
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
责人。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
其他人员。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二十条 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拟购买公司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一)公开发行股份;(二)非公开发行 式增加资本:(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 份;(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行政法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四)法律法规及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认可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的方式进行。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进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